时间:2026-06-16 03:30:53来源: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全国范围内的供暖时间通常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地政府根据气候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供暖时间的设定主要依据气象数据和居民生活需求,确保在寒冷季节提供稳定的热能供应。部分地区因气候差异,供暖时间可能略有不同,如北方地区普遍较早开始供暖,南方则可能稍晚或不统一。
以下为部分城市供暖时间参考:
| 城市 | 供暖开始时间 | 供暖结束时间 |
| 北京 | 11月15日 | 3月15日 |
| 上海 | 12月1日 | 2月28日 |
| 广州 | 不集中供暖 | - |
| 哈尔滨 | 10月20日 | 4月5日 |
以上时间为一般情况,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