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 10:12:32来源:
1970-1985年退伍的军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或优待政策:
年满60周岁以上,未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保险金,未享受民政部门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可领取一定的补贴。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退休安置或由国家供养终身。
带病回乡、参战参试的退役士兵,每月可获得生活补助。
退役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具体的补贴金额和发放时间可能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以便了解更多的细节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