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龄认定新规定 80年到92年的工人有视同缴费吗?视同工龄认定是指,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个人的工作年限可以直接算作社保的缴费年限。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自己工作了多少年,就相当于缴费了多少年的社保。
以下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
- 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参军入伍,以及上山下乡的工龄,只要是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以咨询社保相关部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