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为特殊群体,额外发放的一种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用于过渡的一部分养老金,是计算养老保险改革前参加工作,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
以下四种人有过渡性养老金:
- 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参加工作,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退休的人。
-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我国正式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在此之前,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但是在2014年我国养老保险进行了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采取统一的公式计算养老金,但是由于之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对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但是2014年10月1日后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 特殊情形人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人,可能也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获得对应的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