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7:13:41来源: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超过36000元少于1440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个体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含3万)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含1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