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4:56:10来源:网络
沈阳皇姑区413事件判决 沈阳皇姑区413刑事案件什么情况始末如何?2021年4月13日17时34分,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接到110报警称:皇姑区长江街某出租房屋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被害人于某某(女,14岁)被他人强奸、抢劫。民警当即将现场相关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2021年4月15日至27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先后对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调查
经查,于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男,16岁)等人相互认识,姜某某自认为是于某某的男朋友。当日4时许,姜某某听说有其他男子在于某某房间后,纠集多人来到于某某租住的出租房屋,对于某某、李某某(男,17岁)、聂某某(男,18岁)进行殴打,威胁、强迫李某某与于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后又强行将于某某微信余额转走,抢走其随身物品。
2021年4月15日至27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已先后对姜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