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5:22:53来源:网络
女子被害体内发现树枝后续 女子被害体内发现树枝怎么回事?据此前旧闻消息显示,2014年9月15日下午,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警方接到报案,王湖村一片枣林中有一年轻女孩遇害。遇害女孩名叫小娇,时年21岁,四川苍溪县人。小娇的父亲在山西工作有二十多年了,主要是承包一些工程,小娇中专毕业后便从老家来榆次帮父亲打理一些事务。采购、出纳、接送工人,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她人很聪明伶俐。
办起活来干净利落,五年下来,已成父亲的左膀右臂。然而没想到的是,因为一个人的欲望,她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小娇很少出门,偶尔才会接送工人,遇害那天便是去工地接送工人的。下午五点多,她去王湖村经济适用房接送工人,因为到得比较早。离工人下班还有段时间,小娇想着附近枣林的枣子已经熟了,闲着不如去摘点洗了分给大家吃。
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七点多,工人发现小娇失踪一事。开始四处寻找并报警,结果在枣林里发现了惨死的小娇,衣着凌乱、头部有血、喉咙里还插着两根木棍。骇人至极,究竟是谁如此心狠手辣?查出凶手并不难,因为在警方接到小娇失踪报案的同时,有一个男子打电话报案说自己儿子杀人了。
只是他的身份出人意料,凶手便是只有17岁的张某军,张某军是陕西南郑县人。跟小娇相似,他读完高二后便跟着父亲打工,兜兜转转到了榆次。案发当日,他闲来无事去工地附近的枣林转悠,正好看到在摘枣的小娇。望着年轻漂亮的小娇,又是独自一人,不由起了歹心。遂上前搭话,跟她说里面的枣更大更好,去里面摘吧。
单纯的小娇不设防,信以为真,往里面走了一段。张某军在路上捡了一块砖头,到荒僻无人的枣林深处后,拿起砖头从后方狠狠拍了几下。小娇当时便被打倒,反应过来后立即求饶,并主动拿出包里的财物。可她不知道,张某军看上的压根不是钱,只要求小娇与之发生关系。
迫于压力,小娇被逼着又往里面走了一点,随后遭到侵犯。事后,张某军本来想放她走,但小娇临走时说要向警方报案。他这才起了杀心,然而小娇已经死亡,又没有目击证人。他这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知道,小娇回去直接报警不好吗?何必要多此一举?
小娇的死令人惋惜,她那么年轻,最痛苦的还是家属。虽然案发现场离工地很近,却一直不敢去,怕去了想到女儿是如何遇害的:“尸检中发现孩子喉咙里有两根十厘米长的木棍,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千刀万剐都不解恨。”不过愤恨归愤恨,最后对张某军的判处,很可能难以如家属的意。
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强jiān罪。因被害人反抗,下狠手将其杀害,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来像他这样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的,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张某军具有两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其一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二案发时未满十八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属于未成年,未成年的判处一般与成年人不同。
《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他会为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却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很大概率是无期徒刑。此案判决结果未公布,若被判处死刑自然是大快人心,若没被判死刑。那就只能期望他在监狱里痛改前非,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但凡还有点良心都会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