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7:42:04来源:潇湘晨报
男子强奸84岁老太被判4年是在那么回事?近期有消息显示一32岁男子徐某冲进一位84岁老太太的家里,对她进行了殴打和强奸,这种残忍的犯罪行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江苏苏州,刚出狱11天的建筑工人徐某闯进84岁的老妇人陆某独居的一庙房内,对老妇实施殴打,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徐某作案后表示认罪认罚,但他否认殴打老妇,并供述因为醉酒其不清楚是否强奸老妇。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如果说徐某在最后情况下分不清楚受害人是84岁的老妇人将其强奸,我是相信的,但他连是强奸的事实都想否认,这是很难以置信,即便是醉酒,也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
这个案件中,徐某最终承认侵犯84岁老妇的事实。因此,在《刑法》徐某构成强奸罪。他在醉酒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压制了老妇的反抗,进而和老妇人发生了关系。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仅仅存在这些犯罪事实,徐某的量刑区间是三年到十年。
但是,新闻报道称,2019年1月10日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0年11月18日刑满释放。在出狱不到11天的时间再次犯了强奸罪,这就属于刑法中的“累犯”。